福和橋機車專用道車禍紀錄。
我的結論是還好我緊急煞車成功沒有撞到人,突然覺得需要行車記錄器。
然後被警察問話的四個倒楣鬼都是男的,都沒有行車記錄器。
[-2][-1] 在酒測之後被警察要求到派出所做筆錄,[-2] 我要提醒他明天要去醫院檢查腦部,我擔心有腦震盪,他說他沒有撞到頭。[1] 在警察到之前就跑掉了,她如果自己有去醫院檢查就算了,沒有的話人怎麼樣就是自己的造化了。
台北市[-2][-1][我][1][2][3][黑色垃圾袋跟散落兩個車道的回收塑膠罐]往永和方向
[-2] 煞車不及,撞到 [-1],在右邊的車道迴轉倒下,人在往永和方向躺下,車頭朝台北市方向,第一時間人倒在地上,把他的車先牽到靠近快車道的內側機車道,人先拖到分隔島等救護車來。
[-1] 沒有撞到我的機車,但是因為我為了要去台北市方向提醒大家減速,所以把機車熄火了。他指責我不應該把車子熄火,這樣後車燈就熄掉了,這邊我覺得他說的也沒錯,或許這樣他就不會急剎車讓 [-2] 撞到他。
[我] 緊急剎車沒有撞到 [1],那個時候 [1] 已經倒在地上,靠近內側車道分隔島的位置,機車衝到機車專用道外側車道,我差一點點前輪就壓到 [1] 身上,我把 [1] 扶起來坐在分隔島之後,把 [1] 的機車牽到靠近分隔島的機車專用道內側車道。
然後我去 [2] 前面把塑膠罐踢開,這個時候 [2] 正在打電話報警,然後我覺得不對趕快往台北市方向移動要警告後面的來車,然後 [-2][-1] 大概是第一批第二批往永和衝的車流,我把 [-2] 拉到分隔島之後,我就繼續往台北市方向移動,剛開始揮動安全帽,後來揮動手機的手電筒,最後在救護車跟警車到之後才結束。回到救護車旁邊的時候 [1] 已經離開了。
[1] 騎一台小車身的檔車,依照身高跟體重來看,我個人認為有可能未成年,所以在救護車到之後,警車到之前就離開了。車禍發生的時候車子衝到機車專用道外側車道,人躺在內側車道靠在分隔島上。
[2] 沒有撞到 [3] 但是因為 [3] 緊急煞車閃躲垃圾袋跟塑膠袋的原因,導致 [1] 緊急煞車滑倒在地上,事情發生當下第一時間報警,很冷靜的一個人。
[3] 運氣好的人,緊急煞車沒事閃過那一堆塑膠罐,然後後面倒一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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